南丫IV號船長誤殺無罪 終院拒絕訟費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7/04 16:39

最後更新: 2016/07/04 16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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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志偉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12年國慶日南丫島撞船意外釀39死案,涉案兩艘船船長於去年2月於高等法院經審訊後,南丫Ⅳ號船長周志偉就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判監9個月,被控的39項誤殺罪名則被裁定不成立。周志偉早前曾向高院申請就39項誤殺罪罪名不成立為由申請訟費被拒,周今日再向終審法院就訟費申請上訴許可,終院拒絕其申請。